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提出了20条稳定消费预期、提振消费信心的政策措施。其中有七项工作,按职责分工,由住建部负责落实。《意见》要求,改造提升商业步行街。结合实际对商业步行街基础设施、交通设施、信息平台和诚信体系等新建改建。扩大全国示范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范围。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发展流通扩大消费。为推动流通创新发展,优化消费环境,促进商业繁荣,激发国内消费潜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消费需求,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意见》提出了20条稳定消费预期、提振消费信心的政策措施。
其中,按职责分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的七项工作是:
推动传统流通企业创新转型升级。鼓励经营困难的传统百货店、大型体育场馆、老旧工业厂区等改造为商业综合体、消费体验中心、健身休闲娱乐中心等多功能、综合性新型消费载体。在城市规划调整、公共基础设施配套、改扩建用地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
改造提升商业步行街。地方政府可结合实际对商业步行街基础设施、交通设施、信息平台和诚信体系等新建改建项目予以支持。扩大全国示范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范围。
加快连锁便利店发展。深化"放管服"改革,在保障食品安全的前提下,探索进一步优化食品经营许可条件;将智能化、品牌化连锁便利店纳入城市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体系建设。
优化社区便民服务设施。打造"互联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新建和改造一批社区生活服务中心,统筹社区教育、文化、医疗、养老、家政、体育等生活服务设施建设。有条件的地区可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范围。
活跃夜间商业和市场。有条件的地方可加大投入,打造夜间消费场景和集聚区,完善夜间交通、安全、环境等配套措施。
拓宽假日消费空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充分利用开放性公共空间,开设节假日步行街、周末大集、休闲文体专区等常态化消费场所。地方政府要结合实际给予规划引导、场地设施、交通安全保障等方面支持。
扩大成品油市场准入。加强成品油流通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安全保障措施落实。乡镇以下具备条件的地区建设加油站、加气站、充电站等可使用存量集体建设用地。
根据《意见》要求,消费场所要全面升级!这为住建企业带来机遇:
线下经营实体--支持线下经营实体向场景化、体验式、互动性、综合型消费场所转型。鼓励经营困难的传统百货店、大型体育场馆、老旧工业厂区等改造为商业综合体、消费体验中心、健身休闲娱乐中心等多功能、综合性新型消费载体。
商业步行街--地方政府可结合实际对商业步行街基础设施、交通设施、信息平台和诚信体系等新建改建项目予以支持。支持商业步行街等具备条件的商业街区开展户外营销,营造规范有序、丰富多彩的商业氛围。
连锁便利店--将智能化、品牌化连锁便利店纳入城市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体系建设。
社区便民服务设施--打造"互联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新建和改造一批社区生活服务中心,统筹社区教育、文化、医疗、养老、家政、体育等生活服务设施建设,打造便民消费圈。
本文来源:中华建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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