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建部发布了《关于部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通知要求,自2019年9月1日起,由住建部部负责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续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不再委托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实施资质延续审查工作。
公路、铁路、水运、水利、信息产业、民航、航空航天等专业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名单见附件)延续审批仍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的通知》(建办市函〔2018〕493号)规定办理。
发现申请企业承诺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我部将依法撤销其相应资质,3年内不得申请该项资质,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关于部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
建办市函〔2019〕438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深入推进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决定对部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9年9月1日起,我部负责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续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不再委托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实施资质延续审查工作。
公路、铁路、水运、水利、信息产业、民航、航空航天等专业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名单见附件)延续审批仍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的通知》(建办市函〔2018〕493号)规定办理。
二、按照告知承诺制申请资质延续的企业登录我部门户网站(网址:www.mohurd.gov.cn)“办事大厅-在线申报”栏目,按现行的相关资质标准,在线填报申报信息,对本企业符合延续资质标准条件的情况作出承诺,完成资质延续申请。
三、建设工程企业应对承诺内容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发现申请企业承诺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我部将依法撤销其相应资质,3年内不得申请该项资质,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四、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健全完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和项目信息数据共享机制,确保共享信息及时、完整、准确。要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告知承诺制审批宣传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附件:公路、铁路、水运、水利、信息产业、民航、航空航天等专业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清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9年7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17年11月,住建部发布《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试点的通知》,决定在北京、上海、浙江3省(市)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试点。
2018年10月,住建部发布《关于在江西等4省推行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将试点范围扩大到江西、河南、四川、陕西4省。
什么是告知承诺审批?
告知承诺审批,是指对提出资质行政审批申请的申请人,由行政审批机关一次性告知其审批条件,申请人以书面形式承诺符合审批条件,行政审批机关根据申请人承诺直接作出行政审批决定的制度。
审批模式有哪些变化?
与传统的审批模式相比,告知承诺制审批模式简化了审批手续,提高了审批效率,这一模式让申请人可以快速取得审批。这一举措改变了以往的办理模式,由原来的事前实质性审查改变为形式性审查,事前人工审查改为电子化审查,大大提高审批效率。
告知承诺制审批模式强调宽进严管,改变了原先重审批、轻监管的审批模式。形成了宽进严管,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新管理模式。
资质证书更容易申请了吗?
告知承诺审批流程分为“申请、受理、审批、公示、公告和核查”6个步骤,最后一个环节“核查”最为关键。
核查。在作出准予行政审批决定后的12个月内,对涉及的企业业绩全部实地核查,重点是对被审批人承诺的关于企业业绩指标是否符合标准要求进行检查。
企业业绩是资质申请成功与否的命门。建企资质标准在去除建造师等人员要求后(注:各类别最低资质等级对人员仍有要求),工程业绩指标是最核心的指标。
《通知》特别强调要“实地核查”。住建部建筑市场监管司也在《2018年工作要点》中明确提到,“研究制定企业业绩实地核查工作管理办法,规范现场核查行为”。
可以说,今后的资质审批是更加严格了,弄虚作假的空间变小。企业资质申请中弄虚作假,将难上加难!
附件:公路、铁路、水运、水利、信息产业、民航、航空航天等专业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清单
本文来源:建设通
2019—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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