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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外观设计专利权期限由10年延长为15年 !
来源: 时间:2022-04-02 14:19:42


3月30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布《关于外观设计专利年费、单独指定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指出:将外观设计专利权期限由10年延长为15年;指定进入我国的外观设计国际申请及国际注册续展,相关申请人应缴纳单独指定费。规定自2022年5月5日起执行。


建筑物一般拥有较为庞大的外观,所以也就提供了充足的设计。建筑设计师可以通过建筑外观的种种细节设计表达自己的各种艺术理念和创作构思。


按照民法固有的规则,动产和不动产不属于知识产权中的特有概念,在知识产权保护中无需采用所谓动产不动产的概念界定,应当用工业品的概念,以能否用工业手段生产制造出来为标准。建筑物显然是可以用工业的手段小规模批量制造搭建出来。只要是能够重复再现的建筑物、各种可移动的活动房等建筑外观设计(例如别墅、住宅楼、活动报刊亭等)都能够成为建筑物受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对象。而且,建筑物本身结构繁多的特点又决定建筑设计由多个设计细节共同组合而成的,而这些组成部分的设计可以用在许多不同的场合,比如门窗、幕墙、楼梯、装饰图案等的设计。目前我国已经有建筑物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并被受理授予建筑物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案例。因此,如果权利方就建筑物的外观形象申请了外观设计专利权,该建筑物的外观设计应当受到专利权保护。


目前中国普遍存在盗版别人法律保护期限之内的建筑物外观设计,即“山寨建筑”,这些行为无疑属于侵权行为,应当追究法律责任,权利人可以就此向侵权人提起诉讼,要求其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对于超出保护期限的建筑物的外观设计,开发商与建筑师等任何人都可以合理使用而不会侵权。但是,权利人对于其建筑物外观设计的署名权在保护期限届满后并不会丧失,受到著作权中署名权的永久的保护。


原文如下:


微信图片_20220402094435.png

国家知识产权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及《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在专利收费项目中增加单独指定费子项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税〔2022〕13号)有关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期限由10年延长为15年,指定进入我国的外观设计国际申请及国际注册续展,相关申请人应缴纳单独指定费。现将外观设计专利年费、单独指定费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外观设计专利第11—15年年费标准为每年3000元。

二、单独指定费标准为:第一期(1—5年)4100元,第二期(6—10年)7600元,第三期(11—15年)15000元。

三、收费单位应严格执行上述规定,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改变收费标准。

四、价格、财政、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本通知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执行收费标准的,依法给予处罚。

五、上述规定自2022年5月5日起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  政  部

2022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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