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和《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要求,切实保障中小企业合法权益,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组织起草《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处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意见征求截止日期为2021年10月5日。
征求意见稿指出:
中小企业就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违反合同约定拒绝或者迟延支付货物、工程、服务款项提起投诉,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的部门受理投诉,有关部门、地方人民政府对投诉做出处理,适用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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